为进一步强化“清廉村居”建设,,,,,有力推动基层治理,,,,,现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。。。。。
1、瓯海区三垟街道丹东村支部委员黄哲众违规获取安置房指标问题。。。。。 2016年1月,,,,,黄哲众未经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,,,,,擅自将村集体安置房指标卖给自己,,,,,购得一套安置房,,,,,违反了组织纪律。。。。。2019年12月,,,,,黄哲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。。。。 2、瑞安市仙降街道下社村原村委会主任胡新国、原报账员郑崇波挪用集体资金问题。。。。。 2013年2月,,,,,胡新国未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,,,,,擅自授意该村报账员郑崇波将村集体资金1590万元,,,,,用于胡新国个人借贷及其公司支付贷款,,,,,严重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。。。。。2020年3月,,,,,胡新国、郑崇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,,,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,,,,,挪用资金已归还。。。。。 3、文成县黄坦镇干部郑聪聪挪用医疗保险费问题。。。。。 2017年至2018年,,,,,郑聪聪在担任黄坦镇黄西村、后巷村驻村干部期间,,,,,利用收取、保管、上缴村民医疗保险费的职务便利,,,,,先后挪用医疗保险费合计147060元,,,,,用于其个人资金周转及日常支出。。。。。2020年4月,,,,,郑聪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,,,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,,,,,挪用资金已归还。。。。。 4、平阳县青街乡原副乡长郑知钦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。。。。。 2004年至2015年3月间,,,,,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郑知钦在对辖区内11位申请低保条件的村民进行审核时,,,,,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,,,,,致使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从2005年开始至2018年9月间违规享受城乡居民低保政策,,,,,违反了工作纪律。。。。。2020年3月,,,,,郑知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。。。。 5、泰顺县司前镇上地村党支部书记朱加荣套取救灾补助款问题。。。。。 2016年11月,,,,,司前镇上地村党支部书记朱加荣在协助镇政府确定和上报“莫兰蒂”台风受灾人员名单及分配金额过程中,,,,,通过虚构受灾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方式获得救灾补助款30600元,,,,,用于村务支出,,,,,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。。。。。2019年12月,,,,,朱加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。。。。